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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基銀行表示,計程車駕駛因為職業特性,有貸款需求時,通常申貸較為困難,和銀行「打交道」申請信貸,通常都必須提供薪資單、薪資轉帳等相關財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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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日(9/24)於台大田徑場舉行的「中國新歌聲 上海?台北音樂節」,在舉辦之前就因為破壞校方田徑場地及影響學生受教權,而引發台大學生的反彈;又因為校方在批准場地過程中的不透明,以及公開的海報上將國立台灣大學改為台北市台灣大學,而有矮化之嫌,引發台大學生及獨派支持者嚴重反彈。當天下午4點30分在台大學生及群眾抗議下,「中國新歌聲 上海?台北音樂節」活動被迫中止。但就在活動中止後卻發生多名學生遭到統促黨成員暴力攻擊的不幸事件!

對於兩岸民間及政府交流,我們鼓勵也樂見其成,但仍應保持對等尊嚴的立場及態度。

這次「中國新歌聲 上海?台北音樂節」台大體育場出租及統促黨暴力攻擊台大學生事件,除了台灣大學校方之外,台北市政府對於本次暴力事件的確難辭其咎,有必要向社會大眾做出適切的說明。

一、 是否符合「對等、尊嚴」原則?

「中國新歌聲 上海?台北音樂節」為兩岸文化交流協議的後續活動,主辦單位為中國方面的上海市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上海文化聯誼會、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夢響強音文化傳播(上海)有限公司,由台灣台北市文化局協辦,其中的上海市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業務主管單位為上海市台辦,換言之「中國新歌聲 上海?台北音樂節」表面上是民間活動,其實是上海市與台北市雙邊具有政府主辦性質的公部門正式活動。

而「中國新歌聲」是一個商業製作節目型態,但「上海·台北音樂節」就是一個城市與城市的政府主辦的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所以整個活動是政府與政府間活動,並結合行銷力強大的商業電視節目的合作關係。

但綜觀「中國新歌聲 上海?台北音樂節」的內容:

1. 首先在宣傳海報中,將台大名稱由國立台灣大學改為「台北市台灣大學」,去台灣化與矮化作用十足。

2. 另外,能夠登場「中國新歌聲」節目的台灣出身選手,都被稱呼為「中國台灣」或是「台灣省」出身,完全是一中原則下矮化台灣為地方政府,絲毫不尊重選手與台灣觀眾的意識,這也是這麼多同學與群眾對此反感與義憤填膺的一大原因!

對於此種有損「對等、尊嚴」原則的活動,如果祗是純粹民間活動,就尊重其自由。但如果是政府間的活動,都不應該違反「對等、尊嚴」的大原則。其實公家部門包括國立大專院校及公有之場地,對於提供場地舉辦台灣與中國政府間之交流活動,如果可預期將會違反「對等·尊嚴」原則下,其實都是不宜出借或出租的。

二、台大校方的責任問題

台大校方在此次事件中,除了上述「對等、尊嚴」外,尚有許多應檢討之處:

(一)在活動籌備期間,活動施工封閉操場長達一星期,嚴重影響學生的受教權:

針對台大校方長期以來以填補校務基金為理由,長期將體育設備租用給校外單位,導致學生受教權受損,影響學生權益,這點台大校方應該要藉此機會好好檢討,不應該將學校的空間當成校務基金的金雞母。

(二)本次用來舉行活動的台大場地,是在世大運期間耗資3700萬元整修的田徑場地,並且受到中華民國田徑總會的「國家級標準田徑場地」,除此之外,足球場草坪整修亦所費不貲,但在活動籌備期間,除田徑跑道受到毀損之外,足球場草坪也受到停放車輛的破壞,所認受的國家級標準認證也勢必要重新認證。台大校方有必要對廠商要求求償,並要求恢復原狀。而且針對有此種國家級標準場地的非課堂使用與租用,台大應該要採取更高的標準,減少非體育性質的出借。

(三)台大校方在承接台北市政府委託承辦活動時,不但欠缺思考學生受教權益,也缺乏對政治風險評估。台大是台灣學生運動的搖籃,「中國新歌聲 上海?台北音樂節」在宣傳過程中,已經出現矮化台大為「台北市台灣大學」的宣傳品,有傷台大長期以來要求的對等尊嚴原則,而且此種問題之敏感度,台大校方竟然裝作渾然不知,最後導致學生與群眾的集體反彈,主其事者顯有思慮不周,對此應該要負起責任。

三、台北市政府的責任問題:

(一)市政府的責任:

「中國新歌聲 上海?台北音樂節」係屬兩岸文銀行貸款利率化交流協議的後續活動,這兩年之內已經在台北市舉辦多次,但是此節目一直以來在中國播出,都是在一中原則下台灣成為地方政府,可以說都是有違「對等、尊嚴」原則的方式製作播出,而台北市政府長期以來卻都不要求製作單位對此有所改善,反而為其迴護。台北市政府竟然自己陷入被統戰的陷阱而不自知!

(二) 缺乏維安意識:主管兩岸文化交流協議的市政府應該是最清楚籌備與舉辦的狀況。而此次台大場次引發的爭議與學生會表示要進行抗議,是早就在活動舉辦前三到四天就在網路上公開聲明要進行的活動,換言之市政府應該對此種陳情抗議的輿情要做出掌握,並且應該針對可能發生的衝突,要求市警局待命與做好保安措施。但很顯然市政府對於此次可能抗爭案件毫無準備。而且市政府在挑選活動場地時,也顯然缺乏政治風險評估。

四、市警局的責任:

市警局的責任主要可區分為維安意識、情資與現場維安和責任追究三個部分。

(一)維安意識

台北市警察局在近兩年的維安意識是極為缺乏的。以今年為例,從228中正紀念堂爆發統促黨人毆打民眾事件;到立法院前瞻法案公聽會,全國各縣市長(包含柯市長)到立法院參加,被反年改群眾包圍歐打事件;以及最近世大運開幕典禮,各國選手進場時被反年改團體抗爭而不敢進場,妨害開幕儀式之進行;到本次的台大學生遭毆傷事件;在在凸顯了抗爭者及施暴者仗著市警局維安意識低落怠於作為,而為所欲為。市政府與市警局卻也從未對此追究責任,而變本加厲。如何提升維安意識,就是要追究責任。可以說是當今市政府與市警局的當務之急!

(二)維安責任及維安計劃

——流血事件是可預防卻不作為

這是一個台北市政府與上海市政府的城市文化交流活動,尤其在情資與現場維安上,台大抗議學生表明要進入會場、獨派人士會到場和統派人士極有可能到現場引發衝突,這些都是警政情報系統所能夠充分掌握之情資,警方的確可以在台大周邊做好保安措施,嚴防暴力衝突案件發生。尤其場地附近台大校外有正門、新生南路側缺錢急用門與體育館入口3個入口,警力只要部署於入口附近就可以有效遏止衝突事件發生,而不需要直接進入校園就可以安堵事態,更不會有爆發毆打學生事件時,在場學生狂打110警方卻在40分鐘後才抵達的荒唐事件!因為缺乏維安計劃,導致原可避免暴力衝突及流血衝突,卻未能防止。

(三)40分不到,顯然怠忽職責,也推卸責任

統促黨暴力歐打學生時,學生狂打110警方卻在40分鐘後才抵達。警方所說的「尊重台大校園自主,所以不能隨便進入校園」,這樣的說法是經不起考驗,也是逃避責任的遁詞!據報案學生張閔喬表示,她不能忍受台北市警察局居然以為濺血是發生在校內,「我好幾個同學報案很明確說,這是發生在台大校外,辛亥路上面、人行道,絕對不是在校內。」

(四)應該如何究責

台大濺血案在報案40分後警方才跚跚來遲,新任警察局長陳嘉昌立即將羅斯福派出所所長調離現職,值班員警記小過處分。算是即時回應各界的責難,的確有比過去進歩。

但責任難道祇到派出所所長層級嗎?

這恐怕是難以說服各界的!畢竟這是涉及兩岸重要城市文化交流及政治意識衝突的高度政治敏感性的重大事件,警察局毫無維安準備,恐怕令人難以置信!尤其是離案發地點最近的大安分局,在五分鐘內就可以到達現場,卻毫無作為,難道沒有責任嗎?

(五)組織犯罪問題

統促黨以促進統一為其政治訴求,在台灣政治信仰自由的環境中,雖然多數人未必認同,但也尊重其信仰自由。但該黨往往利用台灣政治信仰自由的環境,為了捍衛中華人民共和國,卻對獨派支持者採取暴力攻擊,這些行為一而再丶再而三,這些行為其實已經涉及組織犯罪的問題。過去警政署及台北市警察局均因懼怕其背後有強大中國勢力撐腰,而視而不見,或者等打完了之後,警方才跚跚來遲。而這一次除了打人的相關人員警方已移送法辦外,新任的警政署長陳家欽也宣示近期執行雙北地區聯合掃黑,針對幫派據點及其經營丶圍事的場所進行打擊檢肅。的確令人耳目一新值得肯定,也應該為新任的署長拍手加油!

五、考驗柯P及賴神

此次「中國新歌聲上海·台北音樂節」的兩岸城市文化交流活動,打著響亮的中國新歌聲強大行銷力吸引一些台灣年輕人,但卻輕忽台大學生的民主意識及台灣人民要求「對等·尊嚴」的感受;而且也缺乏政治風險評估而借用台大田徑場,而引發台大學生抗爭,此一事件對於未來上海台北城市交流勢必帶來新的衝擊。此一事件同時也引發統促黨人歐打台大學生濺血事件,不但爆發台北市警方長期面對統促黨打人卻怠於執法的問題,也爆發統促黨是否是一個組織犯罪團體。這個事件不但考驗柯P對兩岸城市交流是否符合「對等·尊嚴」站穏台灣的認識及立場?也考驗他過去面對統促黨打人事件,並無積極作為,但這一次是否能省悟採取較積極的作為?這個事件也考驗新任閣揆賴清德,如果他能善用此一事件,面對統促黨過去縱容打人能採取組織犯罪究辦,有一番新作為,則將有機會超越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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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會依照貸款人的風險高低來決定你的額度及利率,但每家銀行選擇判定財務條件的項目不同,因此還是要找了解各家銀行貸款商品的專家,根據每位消費者的財務狀況,提供量身的服務建議。

觀念一:為增加價值而負債

確認為何負債,這是非常重要的。例如:投資在自己的學習上,讓自己增值或是購買增值性商品:如房子、土地,借貸是有必要的。但花費在日常生活的消耗品,例如吃大餐、買件名牌衣服、出國渡假等,就沒那麼必要,寧可克制消費慾望,也不要借錢來做奢華的消費。

觀念二:負債金額要在有能力還款的範圍內

許多人在借錢後,完全沒有考慮到還款能力,之後發現即使不吃不喝,薪水也都不夠還債。然而,貸款如何貸款創業若是遲繳,通常銀行會加罰滯納金,一般是利息的10%,有的則為未償金額的2%,加上信用卡、現金卡利率18%或以上,小額信貸前六個月3%至4%,第六個月起會提升至10%以上,利滾利的結果就會像滾雪球般,讓負債更多、負擔更重,更是無法處理,到時不僅會被殘忍的催繳,還會留下信用不良的記錄。以後若想再申請其他貸款,便會碰壁,或是被核定更高貸款利率,得不償失。

那到底要如何評估自己的還款能力呢?一般而言,還款能力大約是月薪的25%,如果月薪四萬元的話,每月可以負擔的償還金額約一萬元。

觀念三:釐清低繳款金額內幕

許多貸款商品標榜繳款金額低,那是因為前六個月只還息不還本的寬限期,或前幾個月利率較低,讓人誤以為有還款輕鬆的假象,本金沒還,利息怎可能減少?因為利息都是按未還清的本金餘額計算的,在本金沒降低的情況下,利息當然居高不下。許多債務人會以為自己很努力在還款,到最後才發現原來還的大部分都是利息,本金才還一點點,多花許多冤枉錢還不能把債務還清才是最可怕的。(強調)

觀念四:要清楚複利的可怕

千萬別小看”複利+時間”的威力,他們可是哥倆好的超級吸金機!他們結合在一起後,會讓債務無窮大,這就是複利的概念。舉例一萬元,以年複利10%每月計息計算,若完全沒有償還情況下,三年後的本利和(本金 + 所產生的利息)是13,482元,十年後,便是198,374元,增加將近20倍。

所以高利率的信用卡和現金卡,盡量不要使用循環信用,否則一開始只是欠小錢,經過時間和複利的累積,將滾出一大筆債務。所以有債務時就要,即時行動有效解決債務,才不致於付出更高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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